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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从11月19日开始,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行动,以进一步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报废淘汰工作。
据了解,根据陕西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相关要求及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下达的2014年我省各市(区)“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600.1万辆,其中黄标车总量为264634辆,2014年需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34525辆。
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暂扣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同时,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与环保部门配合,充分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大对高排放车辆违规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路面动态巡逻管控,坚决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对不服从管理违规通行的,坚决依法严处。对逾期未检验及冒黑烟车辆,一经发现立即就地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