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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榆阳区住建局了解到,榆阳区住房保障对象轮候报名18日开始,24日结束。经本次报名审核合格的家庭作为轮候对象,今后五年保障房的配置,全部在本次轮候登记对象中产生。
报名时间18日8时至24日18时
为全面摸清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行政管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榆阳区决定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轮候报名工作,榆阳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4日发布《榆阳区住房保障对象轮候报名公告》。
《榆阳区住房保障对象轮候报名公告》中指出,轮候对象要求未在任何地方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未在榆林中心城区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未租住区直管公房,并对申报购置型保障房家庭、租赁型保障房家庭的具体条件作了明确说明。
本次榆阳区住房保障对象轮候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8时至11月24日18时,报名地点为各社区和榆阳镇(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材料不全以不符合申请条件对待
据悉,申请人需提供多项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单位(有工作单位的)或社区、办事处(无工作单位的)出具的住房、收入证明;新就业人员、榆阳区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打工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有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以不符合申请条件对待。
经本次报名审核合格的家庭,作为轮候对象,建立数据库,在今后的实物配置或租金发放时只填写申报表、提供所需的材料,不再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另外,今后五年保障房的配置,全部在本次轮候登记的对象中产生,如符合本次轮候条件,但不参加本次轮候报名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再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