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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管部门配合下,尾气检测部门对过往车辆冒黑烟情况进行检测。(资料图)
西部网讯(记者 孙鹏) 记者从陕西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针对治污降霾,为进一步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报废淘汰工作,从11月19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行动。
今年已淘汰黄标老旧车116712辆
据了解,根据陕西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相关要求及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下达的2014年我省各市(区)“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600.1万辆,其中黄标车总量为264634辆,2014年需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34525辆。到10月底,全省已累计报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16712辆,完成任务总量的86.8%。
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对其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报废期满前两个月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督促办理强制报废手续;对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在媒体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暂扣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逾期未检及冒黑烟车辆 一经发现就地查扣
同时,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与环保部门配合,充分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大对高排放车辆违规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路面动态巡逻管控,坚决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对不服从管理违规通行的,坚决依法严处。对逾期未检验及冒黑烟车辆,一经发现立即就地查扣。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将积极配合商务、工商等部门做好报废车辆回收、监督拆解等工作,坚决打击买卖报废车辆总成配件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并会同质监、环保部门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环保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机动车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