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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深夜酒驾发生事故,导致同伴死亡,自己失忆。近日,常州武进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
今年4月24日晚,武进区雪堰镇,一辆半挂车正在锡宜公路南边装树苗。车主老吴突然听到响声,扭头一看,只见一辆面包车斜着开过来,很快就撞上了半挂车。老吴一边招呼装卸工人帮忙,一边报了警。
接警赶来的交警将面包车上的两名伤者送医救治,但因伤势过重,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在途中身亡,而驾驶员因脑部严重受伤造成失忆。
经调查,面包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的分别是张某和李某。事故发生时,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6.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车。
李某父亲听到儿子车祸身亡的消息后正伤心不已,这时一个自称交警的人打来电话,说是按规定李某的父亲可以领取救济金,但需要先汇3万元到指定账户。李老汉信以为真汇了钱,之后却石沉大海,李老汉赶紧报了警,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酒驾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虽然自己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已无记忆,但仍应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邹心丽 徐凌楠 刘国庆)
(原标题:常州男子深夜醉驾出事故 自己失忆同车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