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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城市读本讯 昨日,记者获悉,达州男子李民(化名)因犯绑架罪,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据了解,李民家住大竹县,今年刚满21岁,有一个2岁多的女儿。尽管有了孩子,但李民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女友刘芳(化名)说,李民平时就是向自己的父母索要钱财,或者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度日。“他还有点家庭暴力。”因不满长期这样子生活下去,刘芳便萌生了离开李民的想法。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刘芳随李民一起在网吧打游戏。到了深夜,刘芳趁李民趴在电脑桌上睡着的机会悄悄离开。可是她前脚刚走,李民就醒了。不见刘芳的踪影,他料她可能回娘家了便随即乘车赶到刘芳父母家。刚下车就看到刘芳正往家赶,其父亲也下楼来接了。
李民气势汹汹地找刘芳理论,但无论他怎么吵闹劝说,刘芳都不愿意回到他身边。李民一气之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匕首,架在阿芳的脖子上。害怕李民作出过激行为,刘芳父亲赶紧打电话报警。
昨日,记者从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民日前因犯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