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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红头文件,规定公务接待只能喝某种酒;出台文件要求只能销售本省烟,拒售外地烟……多年来,一些地方出台的红头文件违背基本的法律精神,被多方诟病。这一现象今后在陕西省将被严格防控。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在制发红头文件前,要先经过合法性审查。
有关数据显示,在行政管理中对社会发生效力的文件,85%左右是由各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俗称为“红头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后,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交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和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