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近日,网上关于洛南县财政局一边将办公大楼对外出租,一边又以办公用房不足为由建新楼之事吵得沸沸扬扬,有市民称其实质是财政局借办公用房不足为名给小圈子谋私利,办公楼建成了住宅楼。财政局工作人员回应,新建的综合楼是开发商对外出售的商品房,至于房屋对外出租,好多单位一楼都有这种情况,但所收租金都充入了国库。
19层大楼1~3层为办公用
11月6日,在洛南县河滨南路,记者找到了网上所说的财政局新建的财苑综合楼。这座大楼共有19层,在一个县城来说算得上是豪华气派。一知情人士透露,这座大楼只有一至三层为办公用,其余十余层都是职工集资建的房,大约80余户,户型有130~150平方米不等。该知情人士说,这座大楼前身是财政局的老办公楼,共有三层。大概在2000年前后,财政局搬到华阳路去了,财政局的下属单位就在老楼办公,由于当时房子比较老了,就建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具体手续怎么办理的他不是很清楚,但他能确定的是,这座新建的大楼住的人基本上是财政局的工作人员。
记者看到,该楼1~3层的办公用房共有3家单位,分别是洛南县会计管理局、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洛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财政局员工买房有优先权
2012年,国家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租用办公用房。
对此,记者从洛南县财政局办公室寇主任处了解到,这座办公楼实际上并不属于县财政局,该楼是2009年开发,2012年竣工的,手续都很齐全。当时由政府出面,将这里的土地出让给了洛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交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就转让成开发性质了。后来开发商申请建的是商品楼,他们财政局的员工只不过是享有买房优先报名权。记者要求联系开发商核实相关情况,寇主任称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至于1~3层的办公楼,建的时候就跟开发商商量到时财政局要回购,所以才产生了住宅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关于网上说他们现在财政局的办公楼对外出租,寇主任说这是有着历史渊源的,基本上每一个单位都会将自己的一楼租出去,这是发展的需要,但是租金他们都充入了国库。
新建的19层高楼到底是不是手续是齐全,当时是按照商品房的标准来建的呢?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姚欣鲤介绍,如果真的是单位建房,应该不会批这样的手续,因为住宅跟办公不能为一体,但该楼具体走的什么程序,要等领导出面来说。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问及县财政局综合楼是否有规划及审批手续,一姜姓女股长称,她是2013年5月才到规划股,以前的情况并不清楚,她也没有权限去查这件事情。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田德政实习记者陈永辉)华商报7月22日A13版报道了商洛市药材公司闲置库房里存放大量过期药品一事。后经商洛市食药监部门调查,非法存放的药品为一药业公司所有,已对涉事企业罚款2万元。昨日,这批价值64万元的违法存放药品开始集中销毁。
7月20日,商洛市药材公司职工在检查闲置库房时,发现库房内堆满大量过期药品。据介绍,在未经GSP认证的库房存放药品属于违法行为。华商报报道此事后,商洛市食药监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这批价值64万元的违法存放药品为陕西省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因违反《药品管理法》,食药监部门已对涉事企业罚款2万元,对该企业私设库房存放的所有药品、药用原料进行监督销毁。据悉,这是商洛近年来最大的一起药品违法存放案件。
昨日上午,在商洛市食药监执法人员监督下,涉事企业开始对这批违法存放药品进行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