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2014-11-13 19:18:00 来源:汉中文物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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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是陕西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为保证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依法、科学、稳妥、顺利的推进,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在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中要始终坚持文物保护的原则,按照“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尽快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特别是文化旅游名镇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先行启动。二是做好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衔接。三是加强文化旅游名镇传统技术、生产工艺、文化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和保护。
二、 突出重点,保护维修。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中一定要坚持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适、合理、合规的做好文物的保护修缮工作。一是勘察评估。要全面、详细地勘察文物保护对象,提出准确合适的保护维修措施。二是编制方案。文物保护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文物保护维修方案。三是履行审批。按照文物保护相应的等级,分别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四是施工管理。所有文物保护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文物保护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加大投入,积极扶持。省文物局将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和经费安排方面予以扶持,并积极争取国家对文化旅游名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资金的支持。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提出“三个一点”(个人拿一点、地方出一点、上级补一点)的措施,这个措施可以在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中尝试。各镇(街区)应组建专家队伍,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成立全省的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文化旅游名镇规划编制、保护维修、设施建设和历史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实施。
四、把握政策,合理利用。要做好文物资源的利用,就必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合法就是要求任何建设项目、开发利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必须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合理就是文物的利用必须因地制宜、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群众的诉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资源的作用;科学体现出对文物资源价值认知的能力,尽可能完整、系统地展示、为文化旅游名镇注入新的文化内涵。(作者:陕西省文物局局长
赵荣)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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