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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动员部署会现场 沈红芳 摄
中新网舟山10月31日电(见习记者 方堃 通讯员 沈红芳)“全面清理舟山水域内河船舶和舟山异地挂靠的‘三无’船舶,这是本次专项整治的基本要求。”10月31日,在浙江省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舟山市政府顾问马国华的话语掷地有声。从10月31日起,舟山正式向内河船、“三无”船舶下逐客令。
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展开,特别是大型水工项目的开工建设,舟山海域从事水上货物运输船舶逐年增多,水上货物运输市场竞争激烈。在需求和利益双重驱动下,一些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及证照不齐船舶纷纷加入海上运输行列。
经调查统计,目前舟山市共有各类“三无”及证书不齐的水路货运船舶266艘。其中,“三无”船舶23艘、580载重吨;证书不齐船舶243艘、17.63载重吨(包括砂石运输船153艘)。这些船舶船况差、船员技能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舟山海域的安全。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舟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从今年10月30日起至今年12底结束,为期60天。整治目标直指舟山海域的内河船舶、“三无”船舶、个体经营船舶和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成员单位包括市港航局、舟山海事局、舟山边防支队、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等职能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也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海上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和船舶超载等不安全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装卸作业点关口管控,严厉打击港口经营企业、矿山企业(宕口)、海上采吸砂企业(船)对内河船舶提供装卸、砂石料供应服务和违规装载作业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内河船舶参与水上工程和围垦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属地负责,加强船舶源头管控,将舟山籍个体经营船舶纳入政府或社会组织实施安全监管。
据了解,今年1~9月份,舟山海域已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23起,沉船10艘,死亡(失踪)22人,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其中砂石运输船舶类事故死亡失踪人数超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三年总和。这些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大多数为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证书不齐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和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运输所致。同时,部分码头、矿山企业(宕口)、海上采砂船等普遍存在违规装载作业的源头安全隐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