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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记者调查发现,老百姓对实施细则仍有疑虑。问题集中在“改造要不要百姓掏钱,掏多少,怎么掏”;“如果不同意政府的方案,还有没有商量的余地”。千呼万唤的新政与百姓的期待到底还有多大差距?
晚上8点多,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附近的一个小广场,居民伴着音乐,跳着广场舞。与小广场一路之隔,就是两年前因发生倒楼事故而被全国熟知的徐戎三村,这里很多房屋都被鉴定为危房,几乎都搬空了。在昏黄的路灯下,一幢幢空房显得孤独、落寞。
居民:我住在一楼,因为底下有商业,实际是2楼。
天钢,徐戎三村1幢305住户,2012年12月16日发生倒楼事故后,他就从家搬了出去,在附近租房,政府每月补贴1500元。他说时常会回来看看房子,因为毕竟住了这么多年,有感情。倒楼当天的情形,天钢还记得清楚。
天钢:我正在做饭,然后听到“轰”的一声,孩子的外婆在家,外婆就出来看了,说旁边的一栋楼倒了。我还不信,出去一看果真是倒了,地上一层灰,人们在这个地方叽叽喳喳的议论。
在倒楼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周边的几幢房子陆续被鉴定为危房,部分居民陆续搬出,但这些房子是加固还是推到重建,一直没有说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有相关依据,资金来源也不明确,没人敢擅自做决定。就在这段时间,宁波其他地方也排查出不少危房,一时间,百姓到了谈危房色变的程度。一些乡镇的基层政府也频频接到百姓上访,要求对危房进行处理。有些接访人员甚至提议帮助住户走法律程序,哪怕法院判决下来政府败诉,至少也是个依据。一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乡镇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实在不行你跟我打官司,你来告我们,或者告业主单位都没问题,毕竟是公共财政,到时审计起来也要有法律依据。
今年10月8日,宁波市政府下发了《宁波市关于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危房改造的实施办法,11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危房改造主要采取回迁重建和房屋征收两种方式,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政策扶持、金融贷款和社会筹集”,其中政府3年将累计投入30亿资金。
宁波市住建委副主任陆东晓:如果选择回迁重建方式,就要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委托专业的实施单位,所需要的资金是由业主自筹的,回迁后的土地,包括房产的使用年限,还是按照50年和70年重新计算。政府主要是在规划、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同样,如果90%以上的老百姓同意以征收方式进行改造的,补偿的标准就是市场评估价。在回迁重建方式中,《意见》指出,造成房屋使用危险的直接责任单位和个人,也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但并没有明确出资的比例。而业主们不想为这样的“豆腐渣工程”买单。宁波徐戎三村1幢住户天钢:
天钢:按照砖混结构,保质期是50年,不到一半的时间,23年就出现了问题,你应该给予赔付,这个赔偿应该算我们的出资,我认为不应该再有额外让我们掏钱的情况。
百姓关注的还是改造资金,在他们看来,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业主们一分钱都不能掏。徐戎三村部分业主聘请的法律顾问,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忻芙蓉认为,这个政策还应该在细化一下。
忻芙蓉:成因是什么,要鉴定出来,如果是复合的责任,就是说开发商有责任,施工方也有责任,甚至什么装修单位也有责任,他们分担的比例是什么?
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政策,还是让老百姓觉得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对实施细则心存疑虑,他们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广泛征求民意。
天钢:老百姓可能因为自己出资这一块矛盾激化,细则出来,如果跟百姓诉求还有偏差,我倒是建议政府还能够继续坐下来大家谈一谈,再沟通。(记者杜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