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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日披露,已故“国学大师”南怀瑾之子南小舜,状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出版社)等侵犯其父著作权,索赔近千万元人民币。
一中院方面表示,该院已受理此案。被告方除了复旦出版社外,还包括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古文化公司)和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书城长宁店(以下简称:上海书城长宁店)。
2012年9月,南怀瑾辞世,其生前著有《论语别裁》、《孟子别通》等七十余部作品。南小舜称,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关作品继承权。可是,2013年11月,原告发现,复旦出版社与老古文化公司在其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中约定,将本该由南怀瑾享有的二十四种著作和《南怀瑾选集》的版权费,直接给付给老古文化公司。原告还发现,复旦出版社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与老古文化公司签订《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约定版权费,而南怀瑾只收到过2008年版权费。
2014年7月,原告在上海书城长宁店购得一套《南怀瑾选集》,并得知该作品已于2013年5月印刷出版了二次,但南怀瑾及原告并未收到过版权费。
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合理开支30余万元,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法院方面表示,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