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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文化网讯 依据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中心在自治区文化厅的支持与指导下,认真遴选并开展示范点建设。按照既定工作安排,10月17—19日,发展中心主任助理罗云川带队组建验收组赴新疆开展现场检查验收,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处处长宁伟群参加调研。
检查验收期间,验收组前往新疆自治区建设的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库勒拜乡文化站、加依勒玛乡文化站、民主西路社区文化室3个示范点,认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材料,检查公共文化一体机等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服务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管理及服务情况,细致了解基层群众建议。
10月19日,验收组在新疆自治区文化厅召开验收意见反馈会,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唐建军、副巡视员马迎胜参加会议。验收组指出,新疆自治区文化厅在边境社区及乡镇服务点建设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努力消除服务盲点;加大投入,公共文化一体机等示范点服务设备设施达到发展中心下发的建设标准,突出无线WIFI服务功能,提升了服务设施档次与辐射服务范围;创新工作,主动整合提供中哈双语资源、防灾减灾体验系统等特色服务,深受群众欢迎;示范点标识统一,设备使用指南、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健全。会上,罗云川主任助理代表验收组宣布了发展中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建设的验收结论》,评定新疆自治区建设的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库勒拜乡文化站、加依勒玛乡文化站、民主西路社区文化室3个示范点达到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命名为“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研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