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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报道,安徽六安一段路上设置了“二十四孝”公益广告,一条“埋儿奉母”让人心惊胆战,“这是刑事犯罪啊。”
“埋儿奉母”典故的大致意思为:因为家庭贫穷,晋朝人郭巨害怕有了儿子后不能侍奉老母亲,于是决定同妻子一起挖坑将儿子活埋。
“二十四孝”的故事性说教很形象,或许故事最初的创作者是出于主题的需要,故意“艺术”加工了故事内核。这从郭巨挖坑时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传奇可觅一斑。孝道是儒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崇孝道没有错,但要辩证地看、合理地接受。古代典籍并非全部适合今天这个时代,难道侍奉母亲就养不起儿子吗?继承不等于原封不动的“接收”,“汲其精华,去其糟粕”恐怕就是小学生也了解吧?
不可否认,作为公益广告推崇孝道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要兼顾广告内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更要考虑与现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对接”,不可生搬硬套,否则公益就可能成为公害。从小处看,“埋儿奉母”广告的出现是理论水平不高或是简单抄袭的“懒政”行为;从大处说,是一种价值观传承错乱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宣传孝道,其实在2012年8月13日由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发布的新版“24孝”完全可以拿来一用。放着很好的内容不用,偏要去用那些陈腐愚昧的东西,其所凸显的价值观问题不是一般的混乱。
(湖北 徐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