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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冒充副市长司机,一个自称是派出所所长,两人相互佐证骗取钱财上百万。日前,榆阳区法院一审判决郭某、赵某犯诈骗罪,两人均获刑。
郭某是榆阳区人,今年36岁,没有固定职业。2013年4月19日因涉嫌诈骗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刑事拘留。赵某今年53岁,榆阳区人,2013年5月30日因涉嫌诈骗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取保候审。
榆阳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月以来,郭某谎称自己是副市长万某的司机,通过伪造万某的签章、批条等手段,证明其可以安排工作,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骗取多人86.99万元(案发前已退还27万元)。2012年8月以来,赵某谎称自己是清泉派出所的领导,以可以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多人80万元(案发后全部退还)。郭某、赵某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
华商报记者梳理二人安排工作诈骗的事项发现,其中包括可以安排到榆绥高速收费站、长安银行、联通公司、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榆林市有色金属公司的工作。在行骗过程中,两人一个冒充领导司机,一个自称是派出所长,当受骗者怀疑时,二人又相互佐证,令许多受骗者对其身份及“能量”深信不疑。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万元。依法责令郭某退赔被害人诈骗所得的赃款59.99万元。
法官点评:假冒“领导”身边人行骗为什么频频得手?在普通人看来,国家工作人员是政府机关的代表,职业性质赋予其一种“公信力”,尤其是“领导”,更是有社会地位、有办事能力的重要人物。而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行骗,希望市民能提高警惕。
警视
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