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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男子刑满释放才4天,就在咸阳市大街上抢劫,没想到却被对方制伏。昨日,该男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
昨日凌晨,李某(男)、王某(女)两名中年人经过咸阳市区七厂十字北立交桥下,准备回七厂生活区。正走着,王某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奔跑,还未等她反应过来,随身背着的包就被人拽扯,她下意识地抱住自己的包,头上却挨了一棍,紧接着头上又挨了几拳。同行的李某奋不顾身冲上去与其搏斗,在王某协助下,两人最终将打人者压倒在地。两人这才看清抢劫者是一名中年男性,便第一时间报警,咸阳秦都公安分局西兰刑警中队民警将抢劫者带回审查。
经突审,抢人者张某某系渭南市富平县人,今年38岁,1998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服刑当中经过5次减刑,10月24日刑满释放。但张某某既未回家,也未寻找工作,而是在咸阳游荡,将钱花完后,决定实施抢劫弄钱。作案当晚,他一个人坐在七厂立交桥附近,捡了木棍、石头,当王某某与李某经过时,就迫不及待地上前抢劫。(记者 于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