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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0月2日电(记者谭元斌)八旬夫妇生活困难要求赡养,子女们竟以老人没有给自己带孩子、自己成家时老人没有操办、自己是嫁出去的人等为由拒绝,两位老人含泪将7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高院了解到,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83岁的张婆婆、79岁的陈大爷夫妇共育有7个子女,最大的61岁,最小的42岁。张婆婆64岁时遭遇车祸丧失劳动能力,一直靠陈大爷照顾。今年6月,张婆婆病情加重,陈大爷多次找到子女们要求赡养,均被拒绝。迫不得已,两位老人把子女们告上了法庭。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巡回法庭在团林铺镇某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法官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子女们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每月向张婆婆、陈大爷给付50元至150元的赡养费,两位老人享受国家医保政策后承担的医疗费也由子女们按给付生活费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