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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公安、检察、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动用3台大型机械对位于祥峪内祥峪沟村周边的22栋违法建筑开始全面拆除。当日,六栋2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拆除。0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公安、检察、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动用3台大型机械对位于祥峪内祥峪沟村周边的22栋违法建筑开始全面拆除。当日,六栋2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拆除。 记者 袁景智摄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林琳)日前,陕西省环保厅会同省政府督察室、陕西省国土厅、陕西省林业厅组成联合督察组,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办。
联合督察组实地查勘了长安区沣峪石峡沟村、周至县耿峪沟、户县蒋村镇白龙村、户县八里坪村等4处违法建筑整治现场。督察组认为,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整改工作,尤其是今年5月以来,成立自查小组、建立了组织机制、摸排了违建底数、明确了整治任务、回应了社会关注、抓实了整治工作。近期,西安市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明确了11月底前彻底拆除违法建筑的硬任务。
联合督察组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整治工作要突出“严、快、实”。“严”,就是要依法从严处理,要依据国家土地管理以及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快”,就是确定的违法建筑的整治时限到期必须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倒排工作进度,夯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实”,就是要根据违建类型制定并实施合法、合理的整改方案,并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要充分认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五位一体、打造美丽陕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扎实抓紧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让一些县区一些领导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在思想意识上扎根、在行动上畏惧。必须从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从认识落实上做文章,从执法监管上出狠手。
要不断强化生态保护责任,理顺监管机制。必须充分发挥各级秦岭办统筹协调职能,不断完善协调、监管机制。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机制,要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和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要让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县区从GDP考核的指挥棒下解脱出来,尽心尽力,守土有责,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要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积极宣传秦岭美丽风光、打造省、市生态名片;积极宣传秦岭保护法律法规,威慑违法行为。要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