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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一套房子租给别人住,如今租期都已经过了近五个月,房客却不见了踪影,房东周师傅担心“说不清楚”,如今拿着房门钥匙却不能开门,直后悔当初没有签订租房合同。
周师傅在丈八四路付村花园小区有一套大房子,房子是城中村改造后分的,他自己住在小区的二层,一层的房间一直闲置着。去年,来自户县一对中年夫妇看上了周师傅家一层的房子,并给周师傅一次性支付了一年房租。周师傅看到对方如此爽快,加上他第一次租房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他不仅没有和这对夫妇签订合同,也没有留下对方的证件信息。
今年6月8日,到了续交费的时间,让周师傅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房子大门紧锁,敲了半天房门也没有人回应。周师傅原以为是房客出了门,于是就隔了几天再来。可意外的是,时至今日,与房客约定的交费日期已经过了近5个月了,周师傅始终联系不到房客。“给他们打电话,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想开门又怕将来说不清,可老这么搁着也不是个事。”周师傅说。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说,周师傅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在场打开房门,寻找找到房客的信息。还可以求助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房事实可以请邻居或其他见证人作证,从而收回自己的房屋。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