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反映,
延安 市延川公路管理段主要领导,利用职权之便,官商勾结,将单位所属的国有资产酒店大楼低价承包出去,将多年来的承包费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消费,在单位内部引起很大的反响。
据了解,延川公路管理段是正处级事业单位
延安 市公路局下属机构,共有职工60多人,拥有一栋5层高的阳光商务酒店大楼。这栋大楼位于延川县汽车站和拐峁村之间的十字路口,靠近国道交通便利,是一块黄金地段,阳光商务酒店大楼共有5层,每年以向外承包的形式获取收益。一层是门面房,其余四层是酒店。据知情人讲,一层共有2大2小门面房,租给个体户搞经营,租金一年大概是十几万元。还有一个200多平米的大门面房租给银行,租金一年大概二十多万元。其余四层是酒店有大小标间套房近50间。
10月23日早上8点记者来到延川公路管理段,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依然可以看见有职工陆陆续续的前来上班。随后记者见到延川公路管理段刘段长,向段长说明在当前提倡改进工作作风,严查上班迟到的形式下,公路管理段还有员工上班迟到的情况,他说:“那是路上走着了,正常。关于酒店大楼向外承包的事,我们单位开过全体职工大会,同意把这个酒店大楼承包出去,只有个别职工没有同意。”记者问道,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时,刘段长说:“在招标过程中,我们只是把相关信息在单位门口的公告栏上做了公示,当时竞争投标的只有一家,所以我们就把这个大楼承包给了一个姓刘的老板。期限是2014年到2019年,承包费是每年60万元。”当问及这笔承包费的去向时,延川公路管理段刘段长说:“这笔承包费是放在了单位的工会账上。”
据悉,行政事业单位将所属的房地产,出租出借或承包,其净收入及资产处置收入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宾馆、饭店等经营性收入,缴纳“非转经”(非经营性资产变成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不按时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单位,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国上下倡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查上班时间脱岗、迟到、聊天、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清理清查“小金库”。延川公路管理段刘段长对于员工上班迟到说“正常”,承包费没有上缴而是放在单位工会账上是否合适,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马雨含
编辑:秦人
关键词:延川 国有资产 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