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贯彻实施《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动员会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自1993年通过后历经两次修正,已实施了20多年,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此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将同时采取重点检查和委托各市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