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旅游法》中规定,禁止零负团费等低价揽客的行为,日前,常州旅游部门召开的《旅游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常州青旅、国旅、春秋国旅等旅行社以及景区悉数到场,不过,会上,众多旅游企业声讨旅游网站的“一元钱门票”,对本已经步履维艰的旅游行业更是雪上加霜,但这在《旅游法》上却没有体现,但旅行社认为,旅游网站推出的形形色色一元抢购景区门票行为有悖于《旅游法》。
“一元门票”搅动市场
“我们不能低价揽客,但旅游网站却和景区大搞一元钱门票,这让我们情何以堪?”座谈会现场,旅行社老总们叫苦连天。一家旅行社老总的负责人称,《旅游法》实施一年来,可喜的是,打击了旅行社灵符团费、黑旅行社以及黑导游等情况,常州市旅游市场有了明显好转,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自费项目等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常州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处罚案件。总体上,旅行社以及相关旅游企业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但受政策以及大环境影响,旅游企业发展也面临重重困境。出现禁止零负团费喝强迫购物等条款时,不少旅行社的导游则直接提出了辞职。为此,旅行社不得不加薪挽留。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导游选择转行。另外,一些旅游网站和旅游景区合作推出“一元门票”时,这也让旅行社苦不堪言。游客直接同旅游网站签订协议,让旅行社的顾客大量流失。不少旅行社的老总认为,旅游网站可以搞一元门票,旅行社搞低价团费就要受到处罚。这是法律空白的地方,应该加强管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旅游法》,应尽快出台地方性《旅游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一方面要对《旅游法》相关条款进行明确和解释,如“不合理的低价”如何界定,实践中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如何认定“购物点”,“景点化”购物场所是否算购物点;游客意外责任险到底应该谁来买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已有的法规规章等进行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体系,从而为旅游监管和执法提供依据,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引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
常州旅游部门表示,《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从今年开始,“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表现在云南、港澳、韩国等地旅行社批发商以不合理的低价到来常州市推销旅游产品。只有从源头上斩断低价旅游链,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旅行社的规范经营;《旅游法》对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监管十分明确,对其他非法旅游业务经营者的监管存在严重缺失。如网络、电视台、保健品以及保险行业推出的旅游业务。
国内组团价普涨三五成
据了解,旅游企业自觉按照《旅游法》的要求,积极调整经营方式,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其次,从产品价格看,常州旅行社以组团为主,受目的地旅游产品价格影响,国内组团价格普遍上涨30%—50%,出境游价格总体上涨40%左右,其中港澳线价格上涨超过70%。今年,常州市景区有不少新项目投入运营,如天目湖水世界、嬉戏海、恐龙园梦幻庄园等,进一步提升了景区的娱乐性和吸引力,部分景区门票也相应的有所提高。
从企业效益看,受旅游产品价格上涨以及宏观经济增长趋缓,控制公务消费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旅游团队大幅减少,旅行社营收下滑明显,而导游服务费用、租车费用、市场营销推广费用等经营成本的增加致使经营利润微乎其微。酒店服务业方面,常州高星级酒店经营情况与去年基本持平,但低星级酒店的经营状态则停滞不前甚至略有下滑。景区方面,受多方因素影响,接待游客人数增长速度有趋缓迹象,但旅游中游客二次消费比重增加,旅游总收入仍呈增长态势。
旅游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从产品转型看,很多旅行社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方式,加快产品转型升级,调整投资结构,适应市场变化。面对客源减少,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一些小旅行社主动与本地大社合作,为大社接揽客源,成为大社的“小门市”;一些旅行社积极与电商、酒店、景区联动,大力拓展散客业务,扩大市场份额;一些旅行社改变投资结构,或与景区点合作深度开发旅游产品,或投资主题酒店、快捷酒店,变单一旅行社业务为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
常州拟建旅游事故应急合作机制
据悉,今后,旅游部门将重点整治,以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打击“黑车、黑导、黑社”为重点, 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违法行为等。建立了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搭建旅游事故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在本地建立旅游应急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尝试建立旅游事故应急处置跨区域互助合作机制,特别是寻求周边城市和主要合作城市之间的旅游事故应急合作机制。
通讯员 旅轩 记者 张战斗
编辑:秦人
关键词:一元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