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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省属高校章程也在陆续制定。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目前已有西北大学等25所省属高校章程通过核准。
2015年底
全省高校都要有章程
高校章程是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大学的‘宪法’,大学所有运作都要按照章程进行。”西安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陆根书教授说。
据了解,目前部属高校中,除了已核准发布32所高校章程,还有15所“985工程”高校的章程完成了核准程序,将在近期发布。
此外,记者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了解到,截至目前,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已对25所省属高校的章程进行了核准。到2015年底,全省近80所公办本科、高职和民办高校将实现“一校一章程”。
教授话语权更重
随着清华、北大、西安交大等9所高校章程的核准公布,大学章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体现的“去行政化”,强调“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通过制定章程,理顺学校、政府、社会三者的关系,明确哪些权力是学校的,哪些是政府应该关心的,哪些应该交给社会、交给市场,从而提升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陆根书说。
记者注意到,公布的部属、省属高校章程,都强调了办学的“自主权”。《西安交通大学章程》中14次提到“自主”,而且对于高校管理的两大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进一步加大了后者的权重。
陆根书参与了西安交大章程制定,他说,以前资源调配、人员聘用都属于行政权力,现在则交给学术委员会做决定。
对学术权力的重视,还体现在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上。学术委员会是大学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以前的组成人员,校、院长等行政领导占比较高,教授和一线教师参与较少。此次一些高校公布的大学章程,对人员结构进行了明确。
以西安交大为例,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生可列席校长办公会
大学章程的另一个亮点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记者查阅的部属和省属高校章程中,都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大学章程》,规定学生可以参加监察委员会,对学校机构及人员实施监察,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也都会有学生代表。
西安交大章程中规定,学生有机会列席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以及作为代表参加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书院管理与发展。学校还将设置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和处理学生提出的申诉。
专家建议
章程规定不宜太过宽泛
大学章程公布后,能否真正“照章办事”是大家更关注的。
记者注意到,虽然教育部对章程的条目、内容进行了规范,但有些学校章程的规定较为宽泛。陆根书认为,章程制定中要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如果规定太过宏观,具体执行中就会灵活性太大,难以监督。
在教育部核准公布9所大学章程的同时,深圳传来的一条消息也引起关注。深圳大学在制定大学章程的同时,还起草了《深圳大学条例》,拟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以争取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一旦通过,将成为内地首部专项高校立法。
陆根书说,与大学章程相比,《深圳大学条例》通过后将具有法律效力,约束力也会更强,这也是对扩大办学自主权的探索。
编辑:马雨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