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咸阳市政府发布《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区域交通限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无标车、黄标车禁止驶入咸阳市区。
从11月1日起,无标车和黄标车在咸阳各个区县市城区划定的区域内限制通行;从12月1日起,无标车和黄标车在咸阳福银高速、西宝高速、咸旬高速、西铜高速、312国道及关中环线限制通行。进入咸阳的外阜车辆也按照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