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2013-7-17 9:04:00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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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一条,被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尤其引人关注。这说明,子女“常回家看看”父母,孝敬父母,既是一个道德义务,也是一个法律义务。
为何“常回家看看”这个普通、简单的需求,能成为许多老年人的热切期盼,并列入法律条文,主要还是人们在对老年人应尽的责任上,有时做得不到位、不完善。有些人总是借口“工作忙”,不仅常年不回家,甚至连个电话也不打;有的人即使与父母住得不远,也难得回去一次,问候一声,令老人们倍感失望与冷落。
老人们含辛茹苦把儿女养大很不容易,到老了,却由于家庭结构、工作模式等变化,成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从而带来身边无亲人、有病无人管理、有事不能及时处理、缺乏精神慰藉等家庭困难。他们期盼团圆,渴望亲情,最大的愿望就是“子女常回来看看,问候问候”,说起来这个要求不高,但对老年人来说意义很大。他们需要交谈,听听外面的信息,需要得到子女的体贴,更需要获得精神支持和思想开导。而子女回家,或一个电话,都可以为老人的生活营造出一片生机盎然的春色。
“常回家看看”是子女应尽的责任。想想两鬓斑白的父母,想想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们做儿女的应该用心记住,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常回家看看”、“常问候问候老人”,依法尽自己的孝道。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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