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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宝鸡讯 (记者王晓光 见习记者徐雯) 记者昨日从宝鸡市文物旅游局获悉,该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将对可移动文物登记办理电子“身份证”。
可移动文物一般指馆藏文物或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据了解,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相对系统,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档案,但对可移动文物,一直没有开展过全国性的普查。与不可移动文物相比,可移动文物分布不集中,没有进行过详尽的统计。宝鸡市文物旅游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4月18日,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宝鸡市继去年作为试点城市对国有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之后,今年将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数据库和国有文物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
宝鸡市将对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对这些散落各处的文物创建电子档案,办理电子“身份证”,并将资料输入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和数据库。另悉,鉴于我国首次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以及目前的实施能力和可移动文物分布的复杂性,民间收藏文物暂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此项工作预计于2016年12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