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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4岁的著名童星林妙可在微博上晒照片,意外受辱,之后她发表微博呼吁抵制网络污言秽语。但这一呼吁却在网络上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口水战:是该对微博言论进行限制,还是该限制未成年人接触微博?记者分别对成都市区内的50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和50名初中二年级学生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小学生中使用微博的人数比例达到了78%,初中生则高达90%。在使用微博的中小学生中,“家长不知道自己注册了微博,或家长从未看过自己微博”的同学占了约72%。(4月8日《成都商报》)
有些事情,说起来貌似是个“平等”的问题,但如果“平等”被绝对化、被滥用,迟早会出大问题。譬如未成年人开微博、玩微博,看起来有权益诉求、有好奇需要,不给他们玩,似乎还有歧视孩子的嫌疑。但微博领地,和班级的QQ群组,显然是两码事:前者与成人世界无限接轨,更开放、更多元,也无法设立“隐私锁”,在网络世界,更考验着参与者的智商情商、乃至规则意识。
不久前,14岁的林妙可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抻面的图片,但在这条微博的评论中,部分网友用一些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调戏童星。此事引发公众对未成年人玩微博的争议,随后,一边倒的声音是要求成人检点言行、厘清边界,以法律规则框定出“洁版”的网络世界。这样的要求固然有合理性,但我们也得看到,未成年人肆意在网络晃荡,这本身难道不也是需要规制的行为吗?道理并不复杂:一者,网络世界,是比现实更自由而开放的领域,生活中的某些“成人区”我们都要蒙着孩子的双眼过去,怎可能要求一个童话般的网络去适应孩子的认知与发展?二者,以微博混迹网络世界,和陪着父母逛街、走亲戚完全是两码事。未成年人的公开微博,就像一个孩子混迹在没有任何程序筛选过的多元世界。“2011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社交网络运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91.4%,而“多数家长称弊大于利”。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交网站的发展,亟待监护责任与之跟上。
近年来,此起彼伏的“微事件”一再证明:微博从不是私家花园,它充满着未知的张力和风险。拒绝未成年人,是在建构程序、厘清权责之前的最佳姿态。放眼世界,譬如全球最大社交网络Facebook,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隐私,明确规定13周岁以下不得成为注册用户——依据的就是美国1998年通过的《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有时候,对未成年人说“不”,无关网络使用权利上的“平等”,恰恰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对于那些早已晃荡在微博上的未成年人,必须明确一个常识:网络有边界,闲玩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