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投诉
2013-3-5 7:19:00 来源:三秦游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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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在线消息,成都市消协发布2012年消费维权十个典型案例之一:“赠品”也受消法保护,出现问题消费者可投诉。2012年2月8日,消费者江女士在温江区一家通讯公司参加了存980元话费送平板电脑活动,过后不仅平板电脑因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而且话费也没有赠送到位。江女士到营业厅要求退机并退还所有费用,遭到拒绝。温江区消协收到投诉后,令这家公司退机并退还了费用。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赠与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赠与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责任。”江女士获赠的电脑其属性是商品,且是消费行为的组成部分,所以该电脑须符合《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并应满足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因此,江女士的诉求是完全正当合法的。本报记者赵福生整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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