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提示
2013-3-15 7:13:00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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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去年全省12315咨询、申诉、举报情况,省工商局发布“3·15”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电视、电话、网络购物时,切勿盲目听信广告宣传,“过分廉价”的宣传不可轻信。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售后服务比较规范的网站;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购物,汇款时注意对方账户名称,可选择由第三方担保的付款方式进行交易;收到购买的商品后要先核对品名、规格等信息认真检查质量,然后再签收;打电话购买商品时,要注意询问商品的生产企业,向工商部门核实生产企业的注册信息及售后服务等问题。
二、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运送商品时,要先了解该公司是否有相关资质,是否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手续。对于贵重物品,最好选择保价的方式寄送。寄送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收到商品后应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核实无误后再签字离开。
三、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注意将购车发票、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凭证保留齐全。提车时要对汽车进行全面的检查,例如:发动机号、车架号、排气量等;在办理汽车保险时要详细了解保险公司的收费及理赔标准;对购车后的售后问题,要及时向销售人员询问清楚。
四、在美容、健身、理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费储值卡要谨慎对待。选择口碑较好的正规门店或连锁店进行储值消费;储值金额不要过多;注意储值卡的使用时限;付费后及时索要票据;对商家所提供的服务有特殊要求的要事前签订协议,并在协议内注明如有一方违约应如何处理。
五、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较大的品牌或商家。注意了解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三包卡中注明的内容,了解退换货的有关规定,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
六、在接受中介服务时,一要看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要看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合理,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应订立书面协议,将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权利、义务等写入合同中。三要在支付职介费用后,索要有效票据。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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