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9月22日电 记者都红刚
自2010年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以来,截至2012年上半年,陕西省环保厅连续近三年向沿渭的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四市政府以渭河干支流排放污染物超标为由,迄今共开具了1.15亿元人民币的生态“罚单”。
上亿元的生态处罚能否对治理渭河污染起到成效?
母亲河污染严重百病缠身
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的黄河最大支流渭河干流全长818公里,其中流域内集中了陕西64%的人口、56%的耕地和82%的工业总产值,享有陕西的母亲河之称,
然而,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沿岸城市废水和工业污水肆意排放。陕西省环保厅的监测数据显示,2005年沿渭城市排入渭河的工业废水排放量约为3.75亿吨,COD排放量约为13.8万吨。大量的污水排入导致渭河从西安至渭南共6个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部分河段污浊不堪,被当地老百姓俗称为关中“下水道”。
陕西省环保厅污染处副处长岳洪怀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渭河就基本丧失了生态功能,成为一条又黑又臭的河流,鱼虾不再。加之治污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使宝鸡市林家村断面以下干流全部为V类或超V类水质,严重制约了陕西社会经济的发展”。
生态“罚单”上亿元
为治理和保护好渭河,2005年陕西省政府决定利用六年时间解决渭河的黑臭问题。“十一五”期间,陕西采取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立环保监管体系、治理污染源、污染源执法监管等措施。
“生态补偿就是利用经济杠杆,对渭河沿岸各市超标排污定指标,超过控制指标的收缴补偿款。”陕西省环保厅污染处副处长岳洪怀说,我们在渭河干流宝鸡至渭南出境的四个断面及重要支流上建水质自动检测站,主要对河流的水质状况进行24小时的实时监测,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超过控制指标五毫克之内和六到十毫克的梯次标准来收缴罚款。通过这种办法来促进政府更加重视渭河污染治理。
据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自2010年首次对地处渭河干流流域内的西安、宝鸡、咸阳三市开出380万元的“罚单”以来,2011年三市又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缴纳8990万元补偿款;今年上半年,渭河流域西安市界断面和渭河主要支流西安市皂河、新河因污染物超标分别缴纳补偿款40万元、1944万元和25万元,渭南市沋河因污染物超标缴纳补偿款135万元,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陕西迄今已开出1.15亿元的生态“罚单”。
针对这些罚金的去向,岳洪怀表示,政府会将所有的罚款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安排,用于渭河环境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