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2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工作汇报会,为即将展开的执法检查进行动员。
西部网讯(记者王莹)建立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遗产保护机制。“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文物保护工作将以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带动文物事业全面发展为着力点,以服务社会和惠及民生为落脚点,全面提升陕西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
大遗址保护成经济发展新亮点
“十一五”以来,我省重点实施了秦始皇等6处大遗址保护工程,编制大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总结和探索出的“四个结合”,即“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当地城乡基本建设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大遗址保护新理念,科学推动了我省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被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推广。
根据陕西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大遗址保护中将坚持和深化“四个结合”理念,使大遗址保护成为充分展示陕西独特历史文化内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动经济发展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