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旅游局了解到,全省导游人员年度审验和考核工作将于4月30日截止,未通过年审的将吊销导游证,不得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元月1 日起至4月30日,我省对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证年审。导游年审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内导游员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区)旅游局作出年审审核意见并填写《2011年度导游年审情况汇总表》和《导游年度审验名单表》。年审意见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一次扣分达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暂缓通过年审;一次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扣6分的,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经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不予通过年审的作吊销导游证处理,因故未参加年审的作停职处理。省旅游局还将对2010年以前未参加导游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统一整训。凡未参加导游证(IC卡)年审的导游人员,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导游证注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将注销其导游证(IC卡),不得从事导游服务工作。(记者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