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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保护国家级"非遗"不力的单位"亮红牌"

2012-10-19 8:45:00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裴闯 邹大鹏 周润健 孟华)每年春季古伦木沓节,生活在东北密林深处的鄂伦春族都举家骑马,带着好酒好肉和帐篷来到预定地点,白天赛马、射箭、摔跤、唱歌、跳舞;晚上在篝火旁请萨满跳神,祭神祭祖。6年前,古伦木沓节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项目负责人韩有峰18日无奈地获知,项目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力被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在全国开展的督查工作,文化部最近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启动退出机制,105个保护单位被调整、限期整改或撤销。其中,对天津市红桥区回族大刀队等97个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对湖南省凤凰县龙玉年苗族医药诊所等2个单位提出批评与限期整改;撤销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等6个履责不力的“非遗”保护单位资格。

  专家认为,这代表中国“非遗”项目动态化管理有了实质性开端,今后,时刻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提醒相关单位,保护“非遗”工作不能懈怠。

  中国“非遗”保护工作一直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痼疾。国务院参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地方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一旦成功,又是庆祝会、又是文化节,但对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则放置一旁很少过问,甚至丢给市场任其开发,致使宝贵的文化遗产面目全非,造成新的破坏。

  中国有五千年灿烂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多达87万项,其中1219项被纳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囊括扬州玉雕、陕西社火脸谱、唐卡、蒙古族马头琴、苗族银饰等珍贵文化遗产。其中,2006年公布首批国家级“非遗”项目518项,其后第二批公布510项,第三批191项。

  对于入选标准,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马盛德表示,一是看项目质量,二是看项目自身价值能否具有国家级水准,三是看其能否代表地区特定文化。他透露,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有近3000项,大幅减少入选名额,就是为了严肃“非遗”保护工作。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承认,有些地方只看重入选名录的社会影响,保护措施不落实,有的甚至只把“非遗”项目视作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忽视按照科学规律进行传承。为了杜绝部分“非遗”项目保护工作与申报承诺不一致的现象,文化部一直酝酿对相关单位实行退出机制。

  对于项目保护单位被要求整改,今年68岁的韩有峰老人对记者倒出了一肚子苦水。他说,项目运作初期就遭遇了文化部门挪用经费问题,自己一直在垫钱开展资料收集等保护工作。他说:“虽然项目运作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落户单位两支笔签字,但资金运用中我很少能说上话。”

  多年来,中国各地申报国家级“非遗”热情很高,但真正经费到手后,扎扎实实保护的积极性反而不高。专项保护经费被挪用、截留的现象并不少见,国家级“非遗”回族重刀项目传承人曹仕杰就有类似经历。他说,“非遗”项目专项津贴从来没有直接给过自己本人,而是给了保护单位。

  “目前,这笔资金以演出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我,我每演出一场,就拿到相应的演出补贴。”曹仕杰说,“我希望国家这笔专项津贴能直接发到我的手里,便于我及时更新训练器材,招收徒弟,置办服装。”

  中国开始整顿“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将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长远影响。“调整就是亮黄牌,撤销就是亮红牌。这次文化部公布处理名单表明,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动真格了,警示非遗保护单位更好地做好工作。”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天津市群艺馆馆长李治邦说。

  对于要求限期整改的措施,韩有峰老人十分赞同。“我老了,干不了几年了,但文化传承可千万不能丢了。项目受损、停滞,这不是我个人的事,更是国家的损失。”他说,“我希望国家进一步推出相应的透明化机制、长效奖惩机制,让社会监督成为重要杠杆,使大家不仅在项目申报‘种庄稼’的时候上心,更要在‘秋收’时让文化传承颗粒归仓”。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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