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燕 见习记者 闫珅)8月15日起,我市所有公共停车场将统一实行新票据,收费员也必须着新装并佩戴新收费证件上岗。市民若发现收费员仍开旧票据或未佩戴新证件、未穿新制服,可拨打电话029—86119888、86119899投诉。
收费员继续在原站点收费
新成立的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将对城六区及四个开发区等范围的路面、路上及桥下的现有公共停车场资源统一接收并进行管理,对原管理部门所履行车场的相关事权职能也一并继续沿用。 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在岗收费员,根据意愿可以成为新成立的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的收费员。收费员将继续在原站点收费,继续执行原定额标准、按原单位既定工资标准,以及原管理模式对车场进行管理和服务。
继续用旧票取消其收费资格
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站点及收费员,将不得继续开展停车收费业务;如发现有继续使用旧票及旧证的站点和收费员,中心将取消其收费资格;凡发现收费员不按计时收费标准收费或使用原证件、穿戴原制服等违规行为,遇有顾客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后,将视其情况给予处分,直至除名。
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还专门成立了稽查大队,对收费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树立我市停车服务管理新形象。
原收费标准不变
为确保此次移交平稳过渡,接收期间,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沿袭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公用局的收费方法和管理制度。停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统一标准收费,市物价发【2006】257号文件为收费依据。停车收费时段为8:00—22:00。其他时段免费,车主自行保管车辆。
发现使用旧票可拒付费
15日起,驾驶员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缴费时,如遇收费员仍出具旧票据,可拒付停车费。
记者了解到,新收费员服装为蓝色,胸前有多道反光条,标印有“西安收费”字样。同时,收费员将佩戴新收费证上岗,上面姓名、照片、站点名称、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等,一目了然。
而新票据和旧票据相比,虽然面值相同,均印有“叁元”,但新票据颜色为草绿色票面;所盖的印签也不同,新票印有“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字样;此外,新票名称为“西安市城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票据”,旧票名称为“西安市城镇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票据”,同时新票还增加了一些防伪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