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0日从陕西省妇联获悉,省妇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决定联合开展陕西省“绿色生活推广大使”评选活动。
“绿色生活推广大使”的评选不受职业、年龄、民族的限制,以推动绿色生活的女性为主体,基本标准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一定的知名度及号召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崇尚低碳、环保、健康的文明理念,在创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作出突出贡献;有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关心环保事业,组织、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广各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践行全国妇联倡导的家庭低碳生活十五件事、“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和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推荐的绿色生活十条规范,身体力行推动“节能减排、省电节水、低碳消费、分类回收、循环利用、低耗高效、绿色出行、安全无害、提倡有机、珍惜粮食、勤俭节约、保护生态、植树种花”等。
评选活动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10日,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妇联宣传部。8月10日至8月19日接受网上报名,可登陆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网站(http://www.sxwomen.org.cn/)下载报名表格,也可直接到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格,填好后连同相关资料发邮件至联系人或邮寄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经初选、媒体展示和投票、终评后,最终评定10名“绿色生活推广大使”。(记者 李琼燕)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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