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渭南、榆林三市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资金共计2724万元。
其中,咸阳市明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280万元;渭南市韩城西庄镇党家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420万元;榆林古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1024万元。
省发改委要求,相关市政府要加强市级财力统筹,优先安排资金,不留缺口。要严格依照经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建设、文物等相关部门,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