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12年12月底前,原则实现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至“十二五”末,力争20%以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上标准,30%以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上标准。
通知要求,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改造提升、在涉药工序推行机械化、行政许可等工作相结合。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对涉药工序进行机械化改造。其中烟花混药工序,爆竹插引、混装药、结鞭等工序,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的所有涉药工序要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达不到上述危险工序机械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标准化评审。2013年1月1日后,未达标的烟花爆竹企业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进行整顿改造。被撤销标准化达标等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新建烟花爆竹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后一年内应实现标准化达标。
通知指出,要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企业信贷、保险、投融资和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后,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记者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