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客车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告知方法可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宣讲,也可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或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并要求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按照分步推行的办法,省交通运管部门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卧铺客车和超过800公里的省际班线客车的安全告知制度的推行工作。随着安全告知制度启动,截至目前,我省运管部门已经向各市区道路运管机构和客运企业累计下发音像告知资料光盘1000张、U盘50个。预计到2012年5月底,我省班线客车和旅游客车将全部实行安全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