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岭西安段的生态环境保护昨日取得重大突破,《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了国家级专家组的评审。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这两部规划的实施,标志着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已经进入到“绿色、生态、低碳”的新阶段。
未来10年,规划区域内25度坡线以上人口将逐步外迁,实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共涉及222个村庄、 15.58万人口。同时,还将重点对典型的峪口太平峪进行保护整治,逐步恢复山体、疏通河道、整理现状建筑,增加服务设施。
在村庄保护及整合建设规划方面,规划区域内25度坡线以上现状人口25.96万人。将分近、远两期,逐步外迁,实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
近期(2011年~2020年):搬迁位于水源涵养地、地质灾害高发区、自然保护区内的222个村庄,共15.58万人。
远期(2021年~2030年):逐步搬迁位于风景名胜区内且地质条件较差的村庄。
对于蓝田、临潼及周至老县城等现状条件较好、且地势平坦的村庄原则上改建提升,部分就地改建成旅游接待村。
规划按照就近安置村民的方式,将在蓝田汤峪镇、蓝田县城、普化镇、长安太乙街办、滦镇、户县草堂镇、蒋村镇、周至九峰乡、楼观镇共规划九处安置点;临潼和灞桥的移民安置,根据其分区规划进行安置。
同时,根据峪口特点,将规划区内的43个峪口划分为:生态保护峪口及保护利用峪口两类。其中生态保护峪口30个,保护利用峪口13个。近期将重点对典型的峪口——太平峪进行保护整治。规划从恢复山体、疏通河道、整理现状建筑、增设服务设施、改善沿线景观品质等方面进行,拆除乱搭乱建,种植植被,恢复被破坏山体;拆迁部分现有建筑,主要包括家佛堂村、管坪村;对现有村庄及部分现状单位进行统一的建设改造,新增4处停车场、10座公厕、7处旅游服务设施。
环山路两侧50米内禁止开发
周边建筑最高不得超过15米
根据《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规划总用地为147.1平方公里,近期的主要任务是对已有用地进行整合,原则上不再新增用地。对于建设用地的选址,规划要求以沿山路为主线,均衡组团式布局,避免线状发展,并要远离水源涵养林地,尽量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易于配套、有利于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区域。
环山路两侧50米内,作为防护林带和重大基础设施管网预留用地,禁止一切开发活动;环山路以南区域建筑高度最高不能高于12米,以北个别建筑轮廓最高不能高于15米,所有建筑必须进行视觉景观分析,要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15个城镇成文化重点保护对象
生态敏感区内限制开发建设
规划的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河流水系、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珍贵地质遗迹和海拔1500米以上生态脆弱地区。
生态敏感区内限制开发建设,旅游开发也将得到规范,对区内的村庄建设将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村庄无序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同时,鼓励实施生态移民,保护生态环境。
对生态功能区内在25度坡线以上的区域,不得进行任何类型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局部的、小型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活动,也必须进行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对资源和环境构成破坏性影响。对于矿产资源,分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原则上不批准新设矿点,原有矿山要逐步关停,禁止随意开采地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