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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文华大厦污水渗漏 开发商已找到自称已转行
2011-11-5 13:25:0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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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文华大厦污水渗漏,谁来解忧?》追踪

    律师称业主仍可起诉开发商
    燕赵都市报保定电(见习记者刘浩)本报在10月15日刊登了《保定文华大厦污水渗漏,谁来解忧?》的报道后,很多热心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在报道中,记者曾提到根据相关规定,文华大厦渗漏仍在质量保修期内,应由当年负责文华大厦开发的开发商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负责维修。但记者调查发现,天津工商局并没有晓楼房地产公司的注册信息,维修责任方无法落实。<

    10月29日,一位热心读者见到本报连续刊登的文华大厦问题的报道后与本报取得了联系,提供了文华大厦开发商——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即与其取得了联系。其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已不再经营房地产,转行开工厂。

    下午4时许,记者直接拨打了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的电话。李某仅表示,并不知道文华大厦的问题。随即挂断了电话。

    晚上7时左右,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并表示,通过一位工程师了解了文华大厦的情况。大厦问题属于消防栓漏水,排到了地下室和防空洞内,与工程质量无关。

    当记者问到工程师的联系方式时,李某表示,这位工程师在内蒙古工作,他也是听保定的一个朋友说的。至于该朋友是谁,李某不愿透露。

    当被问及如果大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晓楼房地产公司将如何处理时,李某表示,他现在已经不再做房地产生意,已经转行做无缝钢管生产,如果有问题也应该是当时施工方的责任,他的公司只负责出钱。

    然而,记者拨打了读者提供的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是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但由于是下班时间,负责人不在,请明天打来。

    就该工程的责任问题,记者咨询了亚华律师事务所的要鸿志律师,据他介绍,文华大厦的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他们之间存在直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施工方只是与开发商签有合同,因此房屋出现问题,应该直接找开发商。如果该公司已经不存在,在当地工商局还存有股份和责任证明,业主同样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当时的开发商,进行维权;如果该公司仍存在,只是法人更换了,业主则可以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讨要说法。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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