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宅子的房产证是1953年1月29日的,比新闻报道的‘湖南最早’房产证早一个多月,也不知道是不是咱陕西最早的土地房产证。”11月27日下午,家住在南新街的贺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张泛黄的牛皮纸对记者说。
昨日下午3时,在南新街贺先生家,他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家的“宝贝”。一张泛黄的牛皮纸上写着繁体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文字为竖向排版印刷而成,落款时间为1953年1月29日。贺老先生指着上边的文字向记者介绍,在这张房产证上标有土地和庄基地共计29亩8分,并明确标注有土地坐落、田地种类、地名、田亩、房屋面积等,内容记载得十分清晰。右侧用繁体字写的“陕西省高陵县(市)土地房产所有证”××字第××号,同时还有当时县长杨得民的签名。
“这房产证的户主就是我父亲,我家房子当时就是两进深6间,类似于现在的四合院。老宅子现在没有了。当时我十几岁,只记得家里房子很多,现在高陵农村的土地差不多就是原来的地方。”贺老先生抚摸着泛黄的“宝贝”向记者说道。据了解,当时土地重新分配后,村里把所有的土地都集中起来,然后进行分配。贺先生说:“我喜欢把原来的东西都收集起来,看了一篇关于1953年房产证的报道后,就想起了自己家还有这样一个‘宝贝’,从时间上判断,我家这张比湖南的那张房产证要早近一个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