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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为传说中的土地之神,祭社为对土地的自然崇拜,自夏代即已流传,为中华民族的古老习俗,至春秋时,各地都于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戌日举行祭祀,载于《诗经》、《礼记》等古籍。据西汉《淮南子》等书记载,每逢社日,四邻结社祭祀社神,占卜来岁丰歉,伴以歌舞,并一起聚餐。此俗近现代各地多已消失,平湖、海盐一带仍保留遗俗,称做社,亦名结社。
清《平湖县志》载,“春分社,田家醵钱为会,牲醪祭神,以祈丰稔 。秋分社,田家又醵钱为会……以祈丰年”。其大致格局较古时相似,所祀神灵则由社神变成庞杂神灵体系。现代平湖做社日期,春社在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举行,称“元宵社”、“牛社”、“春苗社”等;秋社在七月初七起至七月二十,也称“秋苗社”、“太平社”,其日期似仍用周朝历法,其仪式特点是以古老的宗教职业者“太保先生”为赞礼人。
结社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七、八户至二、三十户结合,各户轮值为社主,亦 称当社,负责置祭品、酒礼、 祃幛(即神像,有36尊之多,混杂孔子、玉帝、观音、关公、财神等,唯无佛像)、香箔等,社日抬着奏乐至附近社庙祭拜,次日分享酒肉斋品。在此日,以社主家为聚会所进行活动,以太保先生为赞神人。致祭中,太保领路,领众行礼,唱“请符官”请神,中间由太保(在社主家)“唱锣鼓书”娱众,称“说因果”,“封神榜”、“说唐”、“说岳”及才子佳人书目皆有,已非远古内容。复次太保唱“送神歌”、焚化纸锭、神妈,太保致词,结束仪式。
做社风俗中,太保处于突出地位,太保当系古太卜的传讹。我国自殷商时即有太卜,历代专管卜巫之事,太保’也即巫师的变形,即所谓沟通鬼神者。做社与卜巫结合,其时必在上古,遗传至今。至现代平湖仍有以太保为职业者,而且出了著名的“天下第一军”首领太保阿书,全国属罕见。平湖现代多已只做春社,四乡出产生姜,秋天姜熟时亦做社,称“青姜社”,不供“神妈”。解放以后,庙宇多废毁,做社仪式改在社主家举行。1962年前后,此俗终于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