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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服饰主要包括下述四类:
㈠ 衣着:它包括用不同的质料如棉、麻、丝绸等制作的衣、袍、裤、裙、鞋、袜……
㈡ 附加的饰物:如头发的饰物,如夹、簪、钗、梳;耳部饰物耳环、耳坠;颈部饰物,如项圈、项链;胸腰部饰物,胸针、腰佩等……
㈢ 人体自身饰物:如梳各种发式、画眉、描唇……
㈣ 具有装饰作用的生产工具、护身武器和日常用品。
服饰民俗体现着人们的社会观念,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服饰体现着:
㈠ 中国人崇宗敬祖,强调礼仪伦常——生日、成年礼、结婚、丧礼,四次重大礼仪产生四次换装,每次换装体现了不同的礼仪伦场和敬祖观念;
㈡ 求吉心理。例如婚礼喜用红色;
㈢ 表现民族的自我意识,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各民族服饰都有自己的显著特点;
㈣ 成为某种政治观念的载体,例如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之后,剪辫子、放小脚成了“咸与维新”的符号。
总而言之,服饰变化的趋势是沿着简单、大方的道路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