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使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从这时开始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两年内,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以极大的愤慨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他们的反革命帮派体系,取得了很大成绩。县革委会成员经过调整,县和公社机关初步整顿,“文革”期间突出入党、提干等问题也初步解决。1977年,在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的基础上,对在“文革”中热衷搞派性、打派仗的造反派头头,进行“谈心”、“说清楚”活动,对8起打砸抢事件的制造者分别给予拘留和行政处分。同时,结合整顿各级党政机关,使一批领导干部重新回到领导岗位;各级革委会主任一般不再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以便行政机关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方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及时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明确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为思想解放、安定团结打好了基础。同时,为“林忠保叛徒集团”、“李忠魁反党集团”、“耀中临时区党部”等冤假错案平反昭雪。
1979年3至9月,县委组织550多名干部,再次复查并纠正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收回干部职工48人,安排子女工作22人,补发工资189136元。同时对1969年因派性被强行下放回家的干部恢复公职;下放农村后一直未安排工作的公办教师重新收回安排;对因受极左路线迫害而死的人作出正确结论,解决安葬费58849元,安排子女18人;并对直接打死、逼死人命的8名罪犯给予拘留或判刑处理。
另外,对“四清”和清理阶级队伍中错划的地富成份全部改正,恢复原土改时所定成份。全县戴帽“四类分子”经过复查和群众评审,摘掉帽子者442人,纠正错划108人,宣布原定无效11人;地富子女改变本人成份者1973人,改变家庭出身者2548人。
1982年,经过再次审查,戴帽“四类分子”仅剩7人。
1985年全县整党,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