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对19户城市居民消费情况抽样调查表明,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49.61元,其中食品支出296.72元,占45.68%;衣着支出74.08元,占11.4%;住房支出7.42元,占1.14%;燃料支出28.98元,占4.46%;日用品及其它支出242.41元,占37.32%。饮食生活消费方面:年人均食蔬菜59.99公斤,植物油3.4公斤,肉类8.22公斤,家禽0.89公斤,禽蛋3.94公斤。耐用物品每百户拥有自行车68辆,缝纫机58台,钟表(包括手表)500个(只),洗衣机37台,收录机(包括收音机和录音机)38台,电视机47台,大衣柜79件,写字台79张;每百人拥有自行车16辆,缝纫机14台,钟表118个(只),洗衣机9台,收录机8台,电视机11台,大衣柜19件,写字台19张。
1989年对20户城市居民进行了调查,这些家庭共有人口85人,其中就业人口42人(全民工39人,集体工2人,临时工1人)。年收入76266元,其中职工工资总额69265元;赡养收入1800元,赠送收入892元,储蓄及其他劳动者收入4309元;年支出52814元,其中生活费支出48172元,赡养支出435元,赠送支出2876元,储蓄和其它支出1331元。
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就业人口(主指工商个体户)增加,职工市民生活逐年提高,收入与消费均随之增大。
1992年,县统计局对延川城南10户、城北10户和永平10户居民抽样调查表明:这些家庭共有人口124人,其中就业人口64人(全民工54人,集体工1人,个体劳动者1人,其他劳动者8人),占总人口51.6%。年初有现金12860元,人均103.71元,年收入142920元,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收入129981元,集体所有制职工收入2544元,个体劳动者收入1100元,其它劳动者收入3550元;年支出128187元,其中生活费支出116929元。至年底,有现金41580元,人均335.32元。耐用物品6户有大衣柜,2户有写字台,5户有自行车,3户有缝纫机,16户有钟表,1户有收录机,2户有彩电,1户有照相机。
1994年,对延川城南、城北和永平的30户(126人)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表明:这些家庭中有全民所有制职工45人,年工资总额148627元,人均月工资275.65元;有集体所有制职工6人,年工资总额10716元,人均月工资148.83元;有个体劳动者3人,年收入25400元,人均月收入705.56元;劳动者额外年收入4086元。年支出198871元,其中主食(大米、面粉)支出20134元,烟酒副食(食油6386元,鲜菜12290元,粉丝、粉条1437元,豆制品1370元,猪、羊、牛肉9275元,鸡、鱼1111元,各种禽蛋2405元,各种调料1063元,方便面、饼干3375元,烟酒茶22458元,其它饮食品6423元)支出67593元,衣着(包括各种布料、丝织品)支出15441元,文娱用品支出8286元,房屋建筑支出36980元,煤气费支出19567元,日用品(包括化妆品、金银首饰、室内装饰品)支出24279元,家用电器、柜具支出6591元。年初有现金25400元,年末有现金15358元。由于职工级别、工种、家庭人口多少等因素,贫富差别逐年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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