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革除陋习(2)
2012-5-28 10:03:32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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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人民政府明令严禁,政策感召,使赌徒洗手,近40年基本绝迹。然八十年代由于“一手硬,一手软”,遂致赌风复燃。因参赌毁家者亦不乏其例。1989年商镇叶斜村叶某赌输数万元,将自己新修瓦房3间及灶房卖价10500元,还不抵外债之半,落得妻子离婚,另租房住。此后经反复“扫黄打丑”,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赌风方有所收敛。
五、禁止迷信
由原始社会直至解放前,本县由于“科学之春”迟到,人们遇到天灾病祸无法解脱,遂崇尚迷信,成为痼习。
有病不延医治疗、却抽签问神、禳鬼戴符(用朱砂、神砂画的图案)。小孩受惊生病则为其“叫魂”(每日中午,由其母或祖母手举面箩站立大门口,边摇箩边喊:“箩儿箩儿隔山照,隔河隔岭都能到,××〔小孩名〕哟,回来吃饭!”屋内一人应声:“回来了,回来了!”。反复数遍,连续三天)。或“收经”(用小碗装米,手帕蒙住,口中念念有词,手绕小孩四周,后以米做饭让娃吃),或请巫婆、神汉跳神,驱鬼、安宅第。因此而误病致死者司空见惯。小孩夜啼,在黄表或纸上写上“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呼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夜睡到大天光”,贴于大路旁,让行人反复吟诵,企止儿夜啼。夜做恶梦,自觉“不祥”,便于西墙上写“夜梦不祥,写在西墙,太阳一照,化为吉祥”。盖房动土、埋人结婚均请阴阳,择吉时,定亲首先合“八字”。算命、看相之人到处招摇撞骗。直到解放后,人民政府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并改造迷信职业者,遂初获成效。然八十年代山区已倒圮多年之神庙又重新复修(如商镇磨丈沟与留仙坪新开岭沟交界之土地庙)。茶房水沟河、留仙坪红铜沟的神婆、页岭村之神汉皆“出神降鬼”、“过阴判案”,且渐渐由暗转明。“扫黄”以来,稍有收敛。
旧日“发咒”(明心)、算卦给娃认干亲之陋习,亦渐次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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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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