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集体婚礼,多为妇联和共青团联合组织的新型结婚方式。其对象为厂矿企业的职工或国家干部。邀集行将结婚的男女,确定一个有意义的节日,如国庆节、“五一”、新年之日,齐集会场,举行集体婚礼。有领导讲话,来宾祝辞,新婚夫妇代表致谢等程序。期间还进行青年交谊舞、集体舞、迪斯科舞,又有夫妻合唱,对唱或独唱等节目,文明大方,气氛热烈、欢畅。
老年人婚姻,在商南县愈来愈为社会所关注。80年代中期,许多丧偶的中、老年人,冲破世俗观念,说服其子女亲属,找到了新的佳偶,建立起新的家庭。
男娶女嫁,是商南县最普遍的婚姻方式,但也有童养媳与招女婿习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些贫寒人家,把10岁左右的女孩送到经济情况较好,年岁相当的男孩之家做童养媳。童养媳地位低下,家中杂活如做饭、喂猪、砍柴、放牛全部承担,有的还受打骂虐待。到了成婚年龄,再举行婚配仪式。此俗1950年后减少,1960年后绝迹。
招女婿者,大多为无男孩、多女孩、劳动力单薄之家,被招的男子到岳丈家里既为女婿,又是儿子。“招女婿”要经过户族同意,双方签写“招赘书”。如赡养女方父母,财产继承等写于红布或红纸之上。生的第一个孩子须随母姓,以保女家后继有人,第二个孩子跟父姓。1979年后,实行计划生育,男到女家,视为新风尚,其子女姓氏也听其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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