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镇居民生活概况
2012-5-27 12:02:33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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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城镇居民有的经商(坐商店铺、摊贩、货郎),有的行医或教学,有的从事服务性行业(旅店客栈、食堂、剃头、茶馆、轿铺等),有的从事手工业(打铁、铸铧、打油、染坊、酱醋、香蜡),有的从事驾船、挑抬、搬运等。部分人游手好闲,耍钱赌博,不务正业。
解放后,经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商业资本家参加了公私合营,后改为国营。小商小贩组成合作商店。其余改造为集体合作组织,有建筑、搬运、航运、木业、缝纫、理发、豆腐、酱醋、弹花、轧面社及合作旅社、合作食堂、联合诊所等。
80年代,出现了乡镇企业,街道办工业和个体工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居民有正当职业,收入较多,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拥有大型载重汽车和轿车的个体户,收入最多。城镇居民户,绝大多数是国营或集体企业职工的家庭,小部分为个体工商户,其生活水平与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大体相同。很多家庭都有自行车、缝纫机、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等。1987年,全县非农业居民人均年消费709元。文化生活也比以往丰富多彩,县城有影剧院、电视录像、舞厅、旱冰场、体育场、图书馆、文化馆等。
1989年,城镇居民新建住房10348平方米,比1988年增长24.3%。居民储蓄增加,年末储蓄存款余额3328万元,比1988年增长677万元,人均存款187元。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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