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民俗风情>>正文

旬阳县嫁娶习俗

2012-5-26 21:15:15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游遍西安,出行必备!《2012陕西年票》加《忒色西安》共计:105元 【点这里淘宝购买
一、成亲
    订亲 成亲必先订亲。订亲则先要托媒,然后要卜八字。旧时说亲,避同姓同宗,而不忌舅、姑、姨家等近亲。
    托媒之后,经媒人多次奔走,得到女方家长同意,并把女子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报给媒人转于男家,叫“放八字”,也称“放口”。男方得到女子的生辰八字,同儿子的生辰八字一并送给算命先生卜算。先生运用“甲子”、“五行”进行推算,叫“合相”,看男女命中是否相生或相克,如双方无相克之处,即可婚配,否则不成。男家在得到女子的生辰八字时,要压在堂中家神香炉下,三天之内,家无灾病就为正常。男方将卜吉后的庚帖配上彩礼送给女方,告知双方并不相克,女方同意便换给正式庚帖,此帖为旧时的婚姻证件。男家要取正式的庚帖,须先向女家报日、备礼,举行“作小揖”。取到了正式八字,就算订亲了。定亲之后,男方家要向女方家报迎娶日子,并且过礼。
    过礼 古时称“纳彩”,是男方要向女方家行礼。一般在送衣料、首饰及盐、茶、糖、点之外,再加上“油包子”(一种用大油炒面作馅的蒸馍,又称“硬盘馍”)。油包子数量不等,少则8个,多至200个。女方家得礼后,便把油包子分送给邻友亲戚。俗话说“养女能吃油包子”,即此之谓。
    打嫁妆 女方家得到娶亲日期,就开始忙于备办各种陪嫁。出嫁的前一天,亲属都要来送礼。由于所送的衣物要一一装进女子陪嫁的箱柜里,故叫“添箱礼”。至此,方可迎娶成亲,结成婚姻。结婚习俗与外地大同小异,兹不赘述。
    二、再婚
    过去本县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订婚而尚未结婚的男女,若死去某一方,称男为“望门夫”,称女为“望门寡”,以后他们再与他人结婚,就是再婚。一是已婚丧偶的鳏夫和寡妇再与他(她)人结婚,也是再婚。社会上提倡寡妇守贞操,男子丧偶可以再娶,而女的却束缚在“好女不嫁二夫”的封建礼教中,守节不易,再嫁也难。往往有男家看上了某寡妇,关节打不通,就纠集壮汉数十人,黑夜去“抢寡”,抢出门外,或抬或背,不愿从者大喊大叫,到了男家被人按住叩头拜堂,一拜堂就算成亲了。
    再婚者,事先都要写婚书。这种婚书不能家里写,否则要玷污门户。婚书要在乱葬坟园里、河滩上、石包上写。据说写过“生人妻”婚书的地方连草也不长。
    三、童养媳
    旧式婚嫁中,抱童养媳的多是贫困人家。一家多女,一家缺女或无儿无女,从小抱到家里来,以后又生了儿子,到儿子过十岁以后,以前抱的女儿举行梳头仪式,叫“上头”,即把发辫盘成髻状,表示已婚。这样的夫妻,多是女的大于男的。有的家中有儿尚小,需一女子做活,就打听对象,托媒去说亲,定双日去花轿迎接,叫“小引”或“小接”。到女家去,只需一个媒人,两个少年打小灯彩帜,两个吹鼓手,一个背箱的。送亲的二至四人。花轿到家不拜花堂,男女单独磕头祭祖,拜见家中长老。等男到十二三岁后,由父母主持,双方一起拜堂,磕头完婚。这种早婚多无感情,很难白头到老。此制建国后即废止。
    四、婚事改革
    民国二十年(1931),县城人刘子吉从北京大学读书回来,与韩菊桂举行新式婚礼,设有主婚人、证婚人(县长)、介绍人等席位,为县城中第一次打开了新式婚礼局面,以后连续有人仿效举行。
    建国后,男女平等,学习、劳动等社会活动频繁,为男女交往提供了方便,婚事就由男女青年自由决定。其方式多是通过介绍人穿针引线,自愿到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随着婚姻自主,取缔了童养媳,禁止了重婚纳妾,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婚事也大大从简,取消了坐轿、拿八字、拜堂、贺号等陈规陋俗。八十年代后期,随着群众生活水平提高,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又有所抬头,政府正在积极引导。

编辑:秦人
相关链接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2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