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颁布了新婚姻法,废除多妻纳妾、童养媳及包办买卖婚姻,提倡男女双方自由恋爱,自愿结婚,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旧的婚嫁习俗渐渐改变,合婚、坐轿、打醋坛、拜天地、抱米斗、踩红毡等礼仪渐废弃,新婚俗渐兴。男女双方到法定结婚年龄,由父母张罗,请介绍人互相说合,介绍双方情况,互相约见谈话,熟悉了解。邻村男女青年一块上学或参加社会活动,自小已有接触、了解,自由恋爱者不少,介绍人仅是一种形式。女方随其父或母到男家“相亲”,看家庭境况。男女中意后举行简便的订婚仪式,照相留念,男方为女方买几件新衣服赠送。择定婚日,男女双方相随到乡镇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时保留旧时礼仪中健康、欢乐、文明的习俗,如唢呐迎亲,吃油糕、饸饹等,减去迷信繁琐的形式。机关干部,举行新式结婚仪式,瓜籽糖果待客,介绍恋爱经过,尤为简朴。由于农村贫困、蒙昧的因素,还有女方多索彩礼现象,要几个斗,几丈布,几百元钱;或要备齐三大件(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往往给男方造成严重经济困难。城市也有所谓“高价姑娘”,年轻女子以自身索要彩礼,这种现象为有觉悟者唾弃。80年代以来,随着高消费风气,一些家庭大操大办喜事。男方除收拾新房,置大衣柜、高低柜、写字台外,还要购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或组合柜、收录机、电视机等等。经济条件优越者自然好办;经济情况窘迫者则勉为其难,父母多为子女承受困顿。农村仍有早婚陋习。多数青年不讲门第,重志趣、才能,婚事简办。
再婚入赘 旧时,妇女受“三纲五常”束缚压制,夫死不准再嫁,须终生“守节”,所谓“好马不备二鞍,好女不嫁二男”。许多妇女从青年守寡到老,凄苦一生。农村穷苦者,清规戒律稍少,但改嫁仍被视为低下举动。再婚时悄声没息,遭受层层阻挠。娘家、婆家往往以买卖婚姻,使再嫁妇女雪上加霜。族中头面人物也再三刁难,非送钱财不得安然出村。新时代,再嫁受到法律保护,正大光明,以新俗仪式简朴举办,不受歧视。
过去男女婚配,以女到男家为俗,男娶女嫁。穷苦男子也有到女方家的,称入赘或上门,当“儿女婿”,被视为无奈。有时也要受一些人歧视。新时代提倡男女平等,人民政府对男到女家予以支持保护。
①换亲、转亲是旧时贫苦人家无力正当婚嫁时所采取的一种办法。换亲是两家互以儿女与对方婚配,不计彩礼。转亲是三家或多家相转婚配,均不问儿女愿意与否。
②门风根基指家庭成员有无狐臭史,陕北人特别看重此条,不与有孤臭之家结亲,俗语“穷不扎根臭扎根(遗传)”。
③合婚,旧时迷信以男女属相相克与否断定能否婚配,如牛马、猪猴属相之男女相克,蛇兔属相之男女相合,语云“若要富,蛇盘兔”。
④“引人的”、“送人的”指选定的迎亲、送亲者,一般由“房头
(音jiě)家”即叔舅家的人承担,均为7人,其中女2人。送人的可多于7人,多者称“圆饭的”。俗话说“姑不引(迎),姨不送,妗子引的黑老棍(意妗子迎亲不好)”。人多选干练、圆通、懂礼节者。
⑤催妆,用面粉蒸的喜馍,上有“蛇盘兔”“莲子”等形样,以12个为足数,意为催新人梳妆上轿。离母糕为 2块米糕,意味女儿离母出嫁。
⑥陕北通称少女为女子(音zē),已婚妇女、年龄较大者称婆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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