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十年九旱。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在自然灾害面前元能为力,遇灾受剥削的程度更加深重,始终摆脱不了贫困的境况。土地革命前,地主富农占有耕地约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5%,富裕中农占有土地为全县耕地面积的21%。贫苦农民占总人口的60%,而耕地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30%,平均每人3亩下等地。因此不得不租地耕种或出卖劳动力。由于产量低,租子重,工资薄,度日艰难。有的被迫沿门求乞,甚至卖儿鬻女。
本县解放后,农民生活逐步提高。据抽样调查,1984年农业人口人均总收入203元,纯收入140元。人均可收粮食432公斤,扣除公购粮等留粮,人均占有粮375.5公斤。农民家庭人均总支出183.>3元,其中生活消费支出150.20元,人均住宅面积18.81平方米。城镇居民由政府安排就业,1986年全县职工总数达3444人,比1962年增长2.24倍。全民职工人均工资从1949年的310.34元到1985年的887.17元,增加1.86倍。集体职工从1971年的408.07元到1985年的615.83元,增长51%。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33.78元,人均支出为220元,人均住宅面积12.5平方米,每一职工供养的家庭人口,由1952年的4.6人(含本人),到1985年的3.7人。198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6元,比1978年净增298元,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仍有很大提高。职工平均工资由1978年的642元提高到1505元,是1949年的4.85倍,1978年的2.77倍,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仍有提高。城乡居民储蓄总额1585万元,人均226元,较1978年增长24倍。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居住面积增加,平均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12平方米增加到18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15平方米增加到21平方米。1989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电视机5台,收录机11台,收音机16台,自行车38辆,缝纫机60台,手表129块,每百人中拥有量分别为电视机1.5台,收录机3台,收音机4.5台,手表36块,自行车11辆,缝纫机17台。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1989年,居民消费额达1818万元,人均消费258元,农业居民231元,非农业居民489元。
遇灾荒,国家赈济,人民生活安定。1956年、1965年、1972年三次严重干旱,人均返销粮食分别为58公斤、57公斤、50.5公斤。三次大灾,每次人均享受救灾款3元左右,使灾民能买得起粮。
农民收入
1956年起,由于农民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分配有记录。下表从1973年记起。1981年前不包括家庭副业、外来收入。1981年起全部收入在内。粮食部分,由于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交够国家的,剩余全是自己的,集体没有粮食分配账。故1986~1989年无统计数据。其他专志中的人均占有粮,实际包括籽种、饲料、储备、其他留粮在内。
职工收入
1949年,职工人数少,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更少,每个职工所负担的人口反而多,其年平均每个职工年工资310元,平均每个职工负担5口人的生活费,人均年收入62元。1989年,职工人数是1949年的14倍,占总人口的比例由0.7%增到6.5%,每个职工所负担的人口减少到3口,其年平均每个职工年工资1505元,即所负担人口人均50 1元。把50年代到80年代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仍然提高了5倍。
职工收入的增加,通过再分配形式,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村人民的支出,在民国时期,主要用在衣食方面。1949年以后,一方面是支出金额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是支出的内容上起了变化,如住房支出所占比重,从1~2%增长到10%左右;饮食支出中主粮支出比重逐年下降,油肉蛋酒支出的比重上升;穿衣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上升,绸缎呢绒支出相对增加;生活用品支出也因家用电器的发展,比重变化较大。精神文化生活支出增加较快。
城镇居民的支出,50年代以穿着为主,60年代由于天灾,粮食供应不足,食物支出占了上风,70年代电器支出比例增大,80年代,大修房屋,电视、录音机广泛上市,基本建设和精神文化支出占了上风。
1989年人均消费258元,农业居民231元,非农业居民489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吃穿用住医烧的比例,吃由1981年的51.3%降到1989年的41.5%;穿由27.8%降到14.4%,用住医烧的比例由20.9%上升到38.5%。
不管农村,还是城镇,婚姻支出平均5000元以上,贫困户入不敷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编辑:秦人